为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中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管理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8年发布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》。该规定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。
规定明确要求,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用新技术、调整应用功能时,应建立健全安全评估管理制度。评估内容包括:信息内容安全管理、技术安全保障、个人信息保护、数据安全等方面。对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的新技术新应用,必须开展安全评估,并向网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。
规定强调,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、科学规范的原则,重点评估新技术新应用在内容审核、信息传播、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。评估结果将作为网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。
规定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估,或者提供虚假评估报告的,将依法予以警告、责令整改,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,直至暂停相关服务。
该规定的实施,标志着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,有助于推动技术创新与安全管理协调发展,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提供有力保障。